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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電信於4/29宣佈與中國移動簽署合作協議,
中國移動認購遠傳電信12%私募股,
雙方也將在中國合資成立子公司,
遠傳藉此進軍大陸電信市場。

雙方協議是由董事長徐旭東與中國移動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王建宙在香港所簽署。
協議內容包括二項:一是中國移動經由遠傳私募資金認購方式投資遠傳177.736億元,
持有遠傳12%股權,其次則是雙方在中國合資成立子公司,共同服務中國大陸電信用戶。

遠傳電信董事長徐旭東透過視訊會議系統表示,與中國移動的合作,
是因為遠傳認為電信商不應長期侷限於單一市場,而應該多方接觸與其他業者合作,
正值台灣與中國大陸兩岸三地交流密切時刻,遠傳遂決定與中國移動合作。

不過由於中國移動投資遠傳未來還要經投審會、陸委會認定是外資還是陸資,
也牽涉到投資案後續適用的法律規定。如以外資視之,依電信法規定,
外資投資國內電信業上限直接投資不得高於49%、直接/間接投資不得高於60%。
未來投資案仍存在變數。

遠傳表示,未來雙方將在聯合採購、漫遊、資料、加值服務、網路及技術等多方面相互交流。
而雙方合資在中國成立的子公司則可以提供軟體、加值服務等資訊、娛樂,
合資公司讓遠傳得以前進中國大陸電信市場。

另外,遠傳也將運用投資案中獲得的資金,服務大中華區、全球的遠傳用戶。
遠傳指出,雙方的合作將有利於台灣業者,
對有意進軍採TD-SCDMA標準的中國電信市場有興趣的台灣製造、軟體業者提供一個測試平台。

徐旭東表示,對軟、硬體業者來說,
若設計、製造出一個產品只能在台灣單一市場銷售是不夠的,
未來雙方合資子公司則可提供國內業者一個進入大陸市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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